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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2015-01-27 11:49:55   来源:   
  1月21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师宗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  
  师宗,一个承载历史文脉和现代文明的地方,一个让人产生一种“奇山秀水人文间”的地方,被誉为“帝师故里、楹联之乡”。全县国土总面积2783平方千米,辖10个乡镇(街道),总人口43万余人,有少数民族35个6.75万人。师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3日,全院设18个职能部门,干警编制80人,实有干警79人,其中,法官46人,司法警察11人。有中共党员56名,建有党总支1个,下设8个党支部。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1800余件。师宗法院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先后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云南省园林单位”,2012年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2014年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立足审执促和谐
   
  师宗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发扬“厚德尚法、至公励业”的法院精神,铭记“厚德、崇法、务实、为民”的院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机结合“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由院党组向社会公开承诺公正廉洁办案,法官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承诺,全院干警向院党组承诺,从而干警增强责任心,转变工作作风。201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81件,审执结4509件,结案率为98.43%。案件总体呈现“四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即收案数、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上升,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涉诉信访率和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下降。在案件审理中,师宗法院探索实践的行政案件案外协调纠纷解决机制、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处理、司法调解“四心六法”等独具特色的审判理念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案外协调,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案件1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2070件,调撤率高达72.35%。三年来,无一重大错案和重大过失情况发生。


班子合力人心齐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民主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团结型”、“廉政型”、“务实型”、“任贤型”领导班子。班子内部团结互助,和谐共处,勤政廉政,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院领导在各个方面自觉为干警作表率,转变领导理念和管理方式,深入审判执行一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2012年以来,班子成员参与审判和执行案件116件。在班子的模范作用下,全院呈现出“班子合力、中层得力、干警努力”的良好氛围。在师宗县直机关年度社会评价中,师宗法院2012年社会满意率为91.77%,2013年为93.02%。


规范管理求高效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院党组积极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编印《师宗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切实解决管理中的“慵、懒、松、散”问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案子。在审务管理中采取“点线面”交互运行的立体审判管理模式,重点抓住涉法涉诉信访、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代表委员关注、复杂疑难、重大影响等案件,对审判过程中的各个节点进行细化、规范和总结。在政务管理中力求做细做稳做全。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立足长远、审时度势,做好法院经费的摸底测算工作,加强办案成本核算,建立规范、完整的基础数据,切实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办案专款的使用和管理力度,确保专款专用,贯彻厉行节约各项具体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队伍建设强素质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注重用好人、管好人、培养人、关心人。

  用好人,推行科学、民主、规范的人事制度,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警的进取精神,增强发展动力;管好人,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和县纪委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位干警身上,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要落实的良好局面。培养人,建立完善年轻干部教育、培养、考核、任用机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教育活动,2012年以来,共组织干警培训30余次120余人。关心人,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在政治上关心干警,多方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力帮助干警提高待遇。对工龄较长的科员积极争取解决副主任科员待遇,对到龄改非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力争高靠解决主任科员待遇;对勤奋工作、积极向上但未能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尽力争取解决司法警察待遇;对干警提拔、外调、借用、挂职等切身利益问题,院党组都是积极支持和推荐,千方百计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拓宽发展的空间,搭建发展的舞台。2012年以来,共办理全院干警晋级50余次,职务晋升30余人次,提拔使用干部8人次。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老干部逢病必探、逢节必访、逢事必问,真正使干警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


司法为民举措实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回访、巡回接访和涉诉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对巡回审理的案件,采取灵活的审理方式,坚持深入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就地受案,现场调查,就地开庭,当场结案,为老百姓现场宣讲法律,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法律效果。2012年以来,探索实践的“车载法庭”、“板凳法官”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三年来共巡回审理1358件,巡回审判率为50.12%。
   
  推行100元以下诉讼费免缴。通过诉讼费100元以下案件全额免缴工作的推进,引导群众免费参与诉讼,把矛盾纠纷化解和利益关系协调纳入法制化轨道,把依法治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治本之策,让群众在感受到法治力量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消除了一批不稳定问题隐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也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支持,从根本上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达到群众满意、党政满意的双重效果。三年来共免缴诉讼费1134件98360元。
   
  健全和完善执行救助。对因执行不能而终结的执行案件的特殊困难申请执行人,以及特殊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既解决了涉诉特殊困难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又减少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的对抗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年来共实施执行救助129件183人650000元。


全面推进信息化
   
  近年来,师宗法院始终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应用,在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抓住机遇,乘势推进,先后建成了全省法院四级专网,实现了数据共享、远程提讯、视频会议、远程协同办案等功能。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根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六难”问题,有效消除人民群众诉讼障碍,2014年着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总投资90余万元,打造“渠道畅通、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诉讼参与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效果,集远程执行指挥、执行信息查询、远程提审、远程申诉信访、视频会议、监控控制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指挥中心的建成,为有效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技术保障。
   
  千帆竞渡,百舸争流。新的起点,新的挑战,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师宗法院将以昂扬向上的进取精神砥砺前行,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供稿单位:师宗县人民法院   段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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